弟兄姐妹平安!我們今天一起來恭讀與思想『提摩太前書』第三章。
教會中的長老執事擔當了重要的責任,其服事肯定是影響到教會的和諧與成長。使徒保羅在本章提到長執應有的資格,我也記得一位老牧師引用保羅的勉勵,提出以下的分享:
首先,從使徒行傳第六章來看長執的資格;耶路撒冷教會傳道人彼得等提出他們應該以祈禱傳道為事,結果就選出七個執事處理飲食等問題。他們揀選執事的時候,提到執事應具備三個條件,相信也是作長老應該具備的。
一.有好名聲 ── 與人的關係: 長執的服事,都是與人發生關係。因此他們必須給人有好的印象,就是有好名聲。
二.被聖靈充滿 ── 與神的關係: 長執是事奉神,與神的關係要好;若被聖靈充滿,必是與神有美好關係。
三.智慧充足 ── 與事的關係: 長執要面對人與事,辦事的時候必須智慧充足。聖經的要求是事工要辦得好,凡事要有忠心,要達到這個目的,就要有充足的智慧。
在本章裡,保羅更提到對於長執應有的資格,整理成以下三方面:
一.品德要好: 人看重恩賜才幹,神看重生命品德。
二.信仰要好: 信仰是事奉的根基,信仰不對什麼都不對。
三.家庭要好: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?
親愛的長執同工們,從神的標準來看,甚至從人的標準來看,我們常常覺得不配,我們那有資格可以擔任長執!但求神幫助我們,立志努力忠心服事,改善跟神的關係,跟人的關係,甚至做事的能力!就像耶穌説:「一個人在小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」,讓我們彼此鼓勵,就從自己做起!現在我與神的關係如何?我與配偶、兒女和其他家人之間的關係如何呢?讓我們的家成為一個好見證,進而能照管神的家!神啊!求幫助我們!我們如此禱告祈求是奉靠耶穌基督的聖名!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