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耶利米書》第十四章
本章記載的旱災,今天看來只是發生在猶大地眾多歷史事件中的一件,比起更要命的刀劍、瘟疫和饑荒,似乎有點微不足道。縱觀人類歷史,旱災也不是多麽罕見的事兒。去年,奧克蘭蓄水量曾降至25年來最低,還一度執行不許澆花、洗車等「限水令」。然而,耶利米提到的這場旱災有三個非比尋常之處:
地點:應許之地
旱災發生在猶大,這是神指定給以色列民的應許之地。申命記11章11和12節說,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,乃是有山、有谷、雨水滋潤之地,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。從歲首到年終,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。也就是說,這塊地是風水寶地,不應該發生旱災。
時間:提前告知
本章第1節說,耶和華論到幹旱之災的話臨到耶利米。這說明,耶利米記錄的旱災,在當時並非歷史,而是耶利米事先知道的未來。用中國官方最嚴厲的外交警告來說,就是「勿謂言之不預也」。
心態:蒙羞慚愧
遭遇旱災,現代人一般不會蒙羞慚愧,只能說倒黴,最自然的反應是淒淒慘慘戚戚,沮喪憂愁焦慮。相比之下,古人似乎更容易對天災蒙羞慚愧,古代中國皇帝就會用「罪己詔」表達對遭遇天災的反省。那麽,猶大人蒙羞慚愧是怎麽回事兒?正因為前面所說,這塊風水寶地不再受祝福,遭遇的旱災也被提前告知,猶大人清楚明白這是天災,更是人禍,責任在己,因此蒙羞慚愧,真是把祖宗的臉都丟凈了。
V4:20-21:耶和華啊,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,和我們列祖的罪孽,因我們得罪了你。求你為你名的緣故,不厭惡我們,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;求你追念,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。
親愛的父神,你是大而可畏的神,聖潔無瑕的神,守約慈愛的神,我得罪了你,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感謝你給我安靜的時間,你透過今天的經文再次提醒我你的約、你的應許,提前告知我們末後的結局,我要牢牢抓住主耶穌的救贖,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前,感謝主讓我死而復活,失而復得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