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起頌讀雅各書第二章:
信心與待人(v. 1-13)
『』我的弟兄們,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,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。『』(V2:1)
這裡的『』信奉『』就是有信心,是對耶穌基督有信心,我們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,當我們對耶穌的信心如何,我們對人的接待也會如何,信心與行為也是一樣,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。我們不可按外貌待人,要愛人如己,並要按著神的法則待人。
如果我們裏面對基督有信心,就會用信心去待人,而不會去偏心待人,用惡意斷定人,或是審判人。
信心要有行為 (v. 14-26)
如果有人說,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這是沒有甚麼益處的,而且這信心也無法救他。當弟兄姊妹有缺欠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一點益處也沒有。所以,信心如果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
這裡舉了三個信心要有行為的例子:
亞伯拉罕把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這是一個信心的行為,所以他是因行為稱義。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完全,用行為成全他的信心,因著他的信心所以稱義,得稱為神的朋友。
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,她的行為使信心完全。
身體需要靈魂,因沒有靈魂的身體是死的,所以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信心就好像靈魂,行為就像是身體,信心與行為是並行的。所以信心必須完全,這信心才有功效,這信心才有益處,人才能得救。
慈愛的阿爸父,感謝您賜下生命的話語,再一次光照我們的生命!願你除去我們裡面的汙穢,今天使我們帶著基督的信心,進入到我們生活中,把從你而來的愛不斷地分享給那些心靈有需要的人!願主預備!
禱告祈求是奉靠基督耶穌的名!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