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:來:9:1-14節默想:來:9:13-14節
坦白講 我在教會看到有個弟兄是帶著心裏不安的情況來參與服事,他最後還是離開了教會。為什麽說人永遠無法以我們自己的努力來平復良心的控訴呢?感謝神的恩典,讓我們藉著經文得知,我們事奉的動力是因著神饒恕的奇異恩典,而以感恩的心作為生活和事奉的動力。
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:基督的事工對我們一個實際的果效就是「洗凈」你們的良心,除去你們的「死行」。在這段經文裏所面對的問題就是,如何處理那不斷責備自己的良心。
每一個人都有良心,我們也許無法分析它,也絕對無法控製它,但都知道每個人一定是有良心的。有人把良心定義為「會讓人覺得卑微的堅定微小的聲音」,或者是說:「在每件事都很好的時候,仍讓人感覺不安的東西」。良心是內在審判人意念的聲音。一般很廣泛的誤解,認為良心是我們分別善惡的方式。其實良心不是這樣,是教育和訓練告訴我們對和錯,而在我們知道對和錯之後,良心堅持我們要按自己知道的善去行,並且要我們避免自己知道的惡。
良心有可能嚴重的誤導人,他並不是萬無一失的保險,他會在我們違反自己道德標準時出來控訴我們,但我們的道德標準也許在神的真理光照之下顯出了差錯。良心也會在我們實踐自己的道德標準時認同我們,不管那道德標準是對還是錯。再就是,我們發現,良心在事前和事後都會出聲,事前他會催促或警惕我們,事後會責備我們。
對這些希伯來人而言,問題不是良心因惡行被責備,而是因「死刑」而變得不安。我們必須記得,收信者都是基督徒,已經知道要如何處理罪的問題。當他們意識到自己故意違反了所知道的善時,他們知道唯一能平復良心受責備的辦法,就是來到神的面前認罪,並立即對付問題。基督徒對良心不安的解脫,就是接受饒恕的恩典。但此處,良心愧疚的問題可能是出於知善而反為,不是犯了罪行,而是犯了不行的罪。
這些人想用宗教行為來平復自己的良心,在良心不安的苦惱裏,企圖藉宗教活動來討神喜悅,有意要表現的敬虔,以取悅於神。他們因此發動許多宗教活動,就動機而言,一個貧困瞎眼的異教徒,在對真理不了解的情況下,三步一跪,九步一拜的去朝聖求福,跟一個基督徒每天忙著參與教會活動,以企圖在神面前贏得多一份的功德,其實並沒有任和區分。
有位弟兄告訴我,我不知道自己有什麽毛病,我在教會盡力的去服事,但是我仍然有罪惡感,然後又對自己有罪惡感而難過,正是如此,真叫人沮喪。不是嗎?我們所有可稱贊的善行和努力,居然都被歸類為「死刑」,看到這些努力都不被神接受為事奉神,真叫人不安。神是不會被我們熱心的表現所打動的。
禱告:天父,謝謝你救贖的恩典!讓我在你面前能有清潔無愧的良心。這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麽,而是因為你藉著你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成就了這一切。讓我可以靠著耶穌的寶血,使我的良心得以潔凈,我才不受死亡的轄製,可以為事奉主而活。感謝主!以上的禱告,都是奉靠我主耶穌基督保貴的名求阿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