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章有人控告執事司提反「糟踐聖所和律法」。本章司提反以史為證,從頭談起。司提反用49節經文概括以色列人從亞伯拉罕到所羅門的歷史,大祭司與眾人都耐著性子聽完了。這段歷史分為四個階段:
1. 神從兩河流域(伊拉克)呼召亞伯拉罕去迦南地;
2. 神借著約瑟在埃及保護以色列人;
3. 神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往迦南;
4. 摩西、約書亞、大衛和所羅門為神建造帳幕與聖殿。
這是半部舊約記載的以色列人千年歷史,更是以色列民族對神揀選與帶領的見證。
接下來司提反用3節經文責備眾人,眾人就炸了鍋,立即用石頭把司提反打死。那麽,司提反說了什麽導致殺身之禍呢?
7:51-53 「你們這硬著頸項、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,常時抗拒聖靈;你們的祖宗怎樣,你們也怎樣。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?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。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、殺了。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,竟不遵守。」
在猶太信仰中,律法是摩西律法,也就是《出埃及記》、《利未記》、《民數記》和《申命記》規定的行為準則;聖所是建在耶路撒冷的聖殿,是猶太人獻燔祭、贖罪祭等各種祭祀的神聖場所。
在司提反的基督信仰中,律法是摩西十誡等指引人認識神、親近神的原則;聖所是有神同在的地方,未必是人手所造的華美建築,特別是基督受死與復活後,人不再需要去猶太人傳統意義的聖殿獻祭求神赦罪、與神親近。
表面上看,猶太信仰似乎與基督信仰對「律法」和「聖所」的理解明顯不同,其實兩者完全可以彼此包容,只是猶太信仰更強調外在形式,基督信仰更強調內在本質。就好像司提反所說,若一個人身體受了割禮,但心與耳未受割禮,也就是割給人看而已;反之,若是心與耳受了割禮,即便身體未受割禮,也同樣蒙神悅納。
也別光顧著嘲諷猶太人,當年猶太人鉆的牛角尖,後來基督徒也同樣鉆。在中世紀的歐洲,基督信仰有了龐大的權力機構,出現了諸多唯我獨尊的宗教裁判所,容不下不一樣的聲音,因此逼迫了許多新教徒,更不用說異教徒。世俗的權力是轄製人的,天國的權力是服事人的。每當權力被用來轄製人、迫害人的時候,不管使用權力的人是猶太祭司還是基督長老,都不是出於神的心意。
親愛的阿爸父神,我們這群受了洗的人,若是心和耳還沒有受聖靈的洗,就仍會硬著頸項。求主聖靈光照我們,不去逼迫別人,也不怕為主受逼迫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