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姐妹平安!我們一起來恭讀馬太福音第22章
V37: 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
耶穌在教導百姓的時候,許多文士和法利賽人向他提問,想要在話語上抓住把柄陷害他。本章猶太宗教領袖們提的問題有納稅給凱撒的問題,復活的問題還有律法上的最大誡命,主耶穌都給出了完美的回答。
主耶穌在回答律法上最大誡命時說 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37-39)既然是誡命,就是我們必須遵守的。神不但要求我們愛他,而且程度是「盡心,盡性,盡意」。
「盡」本義是器中空無,引申為達到極限。神愛我們,為了拯救我們道成肉身成為人,遭受逼迫和羞辱,本無罪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這樣的愛確實是「盡」了。
反思自己對神的愛,覺得很表面和膚淺。曾經以為能讀經,禱告,團契和服事就是愛神了,但是很多時候做這些變成了例行公事,沒有走心,沒有絞盡腦汁的想怎麽做能讓神滿意。能讓自己去「盡心,盡性,盡意」的,好像都與神無關。
親愛的主耶穌,來到你的面前真的不配。我們沒有跟你交心,總是憑著自己的喜好來事奉你。求你開啟和光照我們,讓我們在任何的事奉中都去衡量自己的心,是不是盡心盡性盡意的來愛你。求你幫助我們,讓我們行在你所喜悅的道路中。以上禱告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求 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