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 目
『憐憫向審判誇勝』
講 員
于新華 師母
經 文
約翰福音8:1~11
大 綱
一、宗教人士用律法設下陷阱(8:1-6)
二、耶穌用律法一網打盡(8:7-9上)
三、罪人得憐憫而非審判(9下-11)
討論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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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說:“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(約翰福音8:7)。”(祂是要否定律法的審判嗎?還是揭露人心中的自義?我們是不是經常像法利賽人一樣,用“真理”定別人,卻忽略了自己的盲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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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庭、小组和教会中,我是不是經常把我個人的喜好、經驗、傳統或觀點,當作“真理”來判斷別人的對錯,或以此“标准”評判對方是否屬靈、是否愛主等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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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否願意操練“以憐憫代替定罪”、“以禱告代替指責”,學像基督,既不妥協真理,也不放棄愛人?操練“看見人的需要勝過他們的失敗”,不是成為第一個拿起石頭的人,而是成為第一個跪下禱告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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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”(約8:11)你認為“真正的憐憫”與“縱容罪”有什麼區別?我們如何在家庭、小組和教會中營造一個“既講真理又有恩典”的氛圍?
金 句
「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“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”」——約翰福音8:7下
敬拜詩歌
- 【仰望】
- 【真實的悔改】
- 【不是我 乃是基督在裡面活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