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道題目
『揀選之恩(二):人的責任』——羅馬書第十三講
講 員
董永俊 牧師
經 文
羅馬書9:30-10:21
大 綱
一、基督就是真理( 9:30-10:8)
二、承認耶穌是主(10: 9-14a)
三、聽從主的福音(10:14b-21)
討論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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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什麼以色列人追求義、卻得不著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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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節說:“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,就必因此活著。”這與因信稱義矛盾嗎?為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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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基督為主意味著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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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人不信,是因爲沒有人給他們傳福音嗎?如何對待不肯聽從福音的人?
金 句
『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』——羅馬書10:9-10
敬拜詩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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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祢信實何廣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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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祢真偉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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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器皿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