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道題目 『人人都需要福音(四)-律法使人知罪:羅馬書第五講』
講 員 董永俊 牧師 經 文 羅馬書3:1~20
大 綱
一、神的信實(3:1-8)
二、沒有義人(3:9-18)
三、叫人知罪(3:19-20)
討論分享
- 你信主之前與信主之後最大的不同是什麼?
- “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”請分享你讀這句經文的感受。
- 靠自己能夠完全遵行律法嗎?如果不能怎麼辦?
- 神賜下律法的目的是什麼?
金 句
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——羅馬書3:20
敬拜詩歌一堂
【我的救贖主活著】 【諸天宣揚 祢真偉大】
敬拜詩歌二堂
【我的救贖主活著】 【因祂活著】 【每一天我需要祢】
回應詩歌 【永生盼望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