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: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:若有稱爲弟兄是行淫亂的、或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駡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,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
本章小標題雖然僅提到淫亂,但正如這節經文所説,並不局限於淫亂。而且,這句話是特別針對教會內的弟兄説的,如果不是教會中人,倒還不至於絕交。也就是説,如果有人立誌以耶穌基督爲主,但卻依然享受罪中之樂,這種人要與他劃清界限。
關於罪。教會裏都是蒙恩的罪人,既然如此,人人都有罪性,是不是彼此都互不來往呢?當然不是。人都有罪,但對待罪的態度決定了是否會被教會接納。偶爾犯罪,犯後還會悔改,説明還是以耶穌基督為標桿。習慣犯罪,犯後也麻木甚至享受,則是要與撒旦同結局了。
關於論斷。一周前的《羅馬書》14章剛説完,不要論斷弟兄。現在又要對弟兄有所判斷,與某些披著羊皮的狼劃清界限。本章強調的重點是,教會不是藏汙納垢之地,不能是非不分,毫無原則,必須立場明確,劃清紅綫。不論斷弟兄,是對神改變人的生命有信心;不縱容犯罪,是對人回應神的帶領有期待。
親愛的主耶穌,感謝你教導我們如何交友,如何建設一個有美好見證的教會,在原則面前是非分明、立場堅定。求主繼續幫助我們除去各人生命中的舊酵,做一個誠實真正的無酵餅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