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關於審判的一首詩,說神是最高的審判者。「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,在諸神中行審判」。
說到審判,就要有標準,是關乎公義的事情。可是神說,有權力者的審判不秉公義。「
徇惡人的情面,要到幾時呢? 」
神眼中的公義是什麽呢?是保護弱小的人,這是公義。這確實是有一些讓人不解,難道要偏袒弱小的人嗎?其實這說的不是法律執行的層面,而是指法律設計的層面。很簡單的例子,盲人路線的例子,就可以幫助我們明白這個道理。正是因為有了這些盲人路線,盲人也可以正常出來活動,這就體現了社會的公義與平等。
我記得有一個朋友來新西蘭旅遊,之後我問他對新西蘭有什麽印象。他說,新西蘭殘疾人多。我聽了哈哈大笑,我說不是殘疾人多,而是新西蘭很友好,有很多設計,可以讓殘疾人方便出行。這是社會公義的體現。
神用「你們仍不知道,也不明白」來警戒我們,公義是社會的根基,如果做得不好,這個社會一定會被推翻。「地的根基都搖動了」。
神給予人權柄來治理社會,這最高的權柄是在神手中,神是那最高的審判者。神給掌權者的警戒是「然而你們要死,與世人一樣」。掌權責一定要明白,還有一個更高的掌權者。最後,神是會審判世界,得著萬邦的。
親愛的天父,感謝贊美你,你給我們權力來管理萬物,管理家庭,管理自己。在使用權力的這件事情上,我們承認我們經常得罪您,向您犯了罪,沒有體現您的公義。我們經常會濫用權力,不關心弱小的人。我們沒有按照您的要求,將愛做在最小的弟兄姐妹身上。主啊,我們實在是自私的,不公義的。主啊,求您幫助我們學會使用權力,學會公義,學會愛那最弱小的人,成為合您心意的人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