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:5 並不是我們凴自己能承擔什麽事,我們所能承擔的,乃是出於神。
這句經文簡直太適合教會服事了。真心把教會當家的人,總有機會參與各種服事。我們服事,可能碰巧因爲我們擅長某些事,比如廚藝好的去廚房,音樂好的去敬拜,但也有很多時候,服事是我們最想逃避的事,比如明明沒有耐心的人,被派去兒主服事,明明不擅長記憶的人,被派去背三福大綱。因爲正如這句經文所説,並不是我們凴自己能承擔什麽事,一切都是出於神的計劃。有時候,神要讓我們發揮恩賜;有時候,神要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出祂的大能。凴自己服事,即便自己的能力再強,都難免會很辛苦,果效也很有限,碰到自己不擅長的,更是捉襟見肘、壓力山大。時間長了,容易忘掉初心,不再喜樂。特別是在教會植堂的時候,大家本能的想法就是,現在的活都忙不完,再來一堂該如何是好?這説明我們真真實實看到了人的缺乏,卻看不到神的豐富。其實,服事是與神同工,是特別經歷神的過程,本不應該是一件苦差事。就像主耶穌所説,“我的軛是容易的, 我的擔子是輕省的”(馬太福音11章30節)。在參與晚堂服事的過程中,我是真真實實地經歷了辛苦、缺乏與掙紮,但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,真真實實經歷了神的奇妙帶領,經歷了同工的愛心陪伴、扶持與遮蓋,不斷提醒我記得交托給主,所能承擔的都出於神。
3: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。不是憑著字句,乃是憑著精意。因爲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
如果把字句理解為律法,把精意理解為聖靈,就是律法叫人死,神叫人活。教會生活就很有律法,比如守主日、守十一、守禱告,但這些守得再嚴,也只是尋求神的過程,並不是生命有神同在的結果,況且往往還守不住。因此,不要定睛在教會生活的律法上,不能因自己守律法而自鳴得意,也不必因自己守不住而垂頭喪氣。上周晚堂證道就提醒大家,耶穌來,不是要定人的罪,而是要世人因他得救(約翰福音3章17節)。因此,別糾結定人罪的律法了,更多認識讓人活的主耶穌吧,越認識神越被神的美好而吸引,越被吸引就越渴慕活得像主耶穌,讓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。
親愛的主耶穌,教會服事有時會讓我們感覺很辛苦,教會紀律有時會讓我們感覺很有壓力,感謝你讓我經歷辛苦甚至跌倒,因爲這讓我學會信靠。求你讓我們在教會更多遇見你,讓我們真實經歷你那容易的軛、輕省的擔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